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麦合木迪亚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法对库尔勒麦合木迪亚超市销售的玉卡酒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12月31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03AP120696),判定该批玉卡酒的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白酒中检出三氯蔗糖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也可能是白酒与其他发酵酒或配制酒在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导致。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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