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宏伟甜源蜂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库尔勒宏伟甜源蜂场生产并销往和静丰源折扣超市的黑蜂蜂蜜(生产日期20250903)、和田市买乐时代购物超市的纯蜂蜜(生产日期20251016)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2月25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结论均是:经抽样检验,嗜渗酵母计数项目不符合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1、蜂蜜采集过程中的污染:在蜜蜂采集花蜜的过程中,花粉、空气、灰尘等都可能携带嗜渗酵母,从而污染蜂蜜。2、蜂蜜加工过程中的污染:蜂蜜在加工过程中,如果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没有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也可能引入嗜渗酵母。3、蜂蜜储存条件不当:蜂蜜如果储存在温度较高、湿度较大的环境中,嗜渗酵母容易大量繁殖,导致蜂蜜发酵。4、原蜜本身的污染:原蜜中如果嗜渗酵母的含量较高,那么在后续的加工和储存过程中,这些微生物可能会继续生长繁殖,从而导致最终产品的嗜渗酵母计数超标。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每一个生产环节,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嗜渗酵母的污染风险。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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