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便群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韭菜(购进时间:2025年8月21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9月1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DBJ256528008428310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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