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知识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8/04 16:16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知识及典型案例

一、什么是公平竞争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二、为什么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有哪些?

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出台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哪些文件不需要进行审查:

①内部管理文件,如人事、财务、工作制度等;

②一般事务性文件,如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会议通知等;

③过程性文件,如不涉及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的请示、征求意见函、回复意见等;

④常规性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备案等。

四、谁来审查?

“谁起草,谁审查”,由政策起草部门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审查。根据是否需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审查,分为内部审查程序和外部审查程序。政府部门起草,以市政府或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或者经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同意,以政府部门名义发布的文件,应当开展外部审查程序。其他文件开展内部审查。

内部审查程序:由起草处室自评,条法处复核,起草处室分管局领导审批。起草处室可以聘请第三方专家协助开展自评。

外部审查程序:由起草处室发起内部审查程序后,按市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报送会同审查。

五、什么时候审查?

符合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在出台前,一般在征求意见之后合法性审查之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出台。

典型案例: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XX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月子中心)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违规内容:第三条开设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开设者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要办理备案手续,相关信息包括以下材料:(略)。

审查解析:母婴照料服务机构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内容,且没有上位法依据。违规内容要求母婴照料机构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做法,涉嫌变相增加了该行业准入条件。

处理结果:该文件在履行征求意见程序时被分流至审查人员所在处室,审查人员书面指出了上述问题,目前该文件已终止起草。

二、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违规内容:2023年9月底前,与城投集团(净水公司)签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协议。

审查解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作为公用事业行业之一,可依法实施政府特许经营。但在具体实施特许经营时,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违规内容明确由城投集团负责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直接构成违法授予城投集团特许经营权。

处理结果:审查人员在监测中发现了该份违规文件,并及时向起草单位发送《整改提醒函》。目前该文件已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