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冯有财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8日,库尔勒市场监管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库尔勒冯有财水果店销售的杨梅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6月18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A2250007800104005C的。检验结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杨梅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