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三、库尔勒财来源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04月1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库尔勒财来源蔬菜店的韭菜依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05月13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N0:A2250235451301001C)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韭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值以下。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