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春节期间“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5/01/20 18:29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特供酒是不法分子冒用国家机关、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等字号标识进行制售的假冒知名酒类产品。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春节将至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严禁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特供”酒类产品及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中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类似内容。

二、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严禁为“特供”酒类产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为“特供”酒类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类产品信息和广告。

三、酒类销售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严禁发布或委托发布广告。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

五、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严禁发布“特供”酒类产品广告,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

广大消费者选购酒类产品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索要并保存好相关的票据;不买来源不明或“三无”产品的酒;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的酒;不买、拒卖“特供”酒类产品。酒类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管理和法律意识,拒卖“特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行为,消费者如发现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