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4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 库尔勒君域蘭雪酒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0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依法对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壹品千城商业街3号楼1层库尔勒君域蘭雪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君域蘭雪霞多丽干白葡萄酒(生产时间:2021年9月8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4年7月31日,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2024025447),检验结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