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11时20分许,库尔勒市广场路2号高层建筑房顶冷却塔加固架子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3万元。2025年8月22日,库尔勒市政府对《库尔勒广场路2号高层建筑房顶冷却塔加固架子项目“4·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8月7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库尔勒广场路2号高层建筑房顶冷却塔加固架子项目“4·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提出了评估工作要求。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评估清单,推进评估工作落实。2026年8月10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全部得到落实;事故发生单位在总结汲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能够举一反三,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事故发生地政府及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1.穆X,非该维修项目作业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全部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
2.武XX,该维修项目承包人、作业人员,落实了该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且对穆X的行为未安排、不知情。履行了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
3.楼兰宾馆组织制定并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企业能够举一反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自查自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筑牢安全生产宣传防线。属地部门要统筹各类宣传资源,利用公园宣传栏、社区广告栏和电梯广告栏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持续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针对承包人、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作业常识和应急防范知识,推动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切实树牢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延伸企业安全管理效能,抓实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氛围。
2.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监管部门要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隐患闭环整改流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复盘评估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针对作业区域特别是危险作业区域开展事故案例复盘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多元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职工主动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建完善的安全监管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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