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19时19分许,库尔勒市英下乡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5万元。2025年1月5日,市政府对《库尔勒市英下乡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库尔勒市英下乡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8”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提出了评估工作要求。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评估清单,推进评估工作落实。2025年12月17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全部得到落实;事故发生单位在总结汲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能够举一反三,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事故发生地政府及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1.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XX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3.由库尔勒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
4.对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其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对库尔勒市英下乡人民政府,责成其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5年1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收缴。
2.2025年1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XX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收缴。
3.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4.库尔勒市英下乡人民政府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二)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能够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积极响应要求,健全制度体系,梳理细化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设立监督小组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并与绩效挂钩;依据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和“六不施工”要求,加强巡查并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对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并禁止不适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对临时进场工人开展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在危险区域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检查验收记录。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模拟防高坠落演练2次,实行班前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
(三)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迅速部署强化措施,要求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自查,重点检查防护用品使用及平台防护措施。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辨识风险,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和责任险,确保风险兜底。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健全责任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加强现场监督,杜绝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增加巡查频次,对高危作业环节实行全程旁站监督。组织建筑行业各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大会暨警示教育约谈会议2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红线意识。开展预防高坠百日专项行动,高压督查、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严格落实“三不放过”原则。2025年1月1日至12月9日,检查315个工地,发现问题2003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库尔勒市英下乡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库尔勒市英下乡人民政府对辖区所有涉及高处作业的领域开展全面自查。组织乡安全生产办、综合执法办、警务室及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农村自建房施工、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农业大棚搭建等涉及高处作业的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作业人员资质等情况。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排相关高空作业安全工作,英下村党支部书记、城康苑工地(214工地)负责人发言。组织村(社区)、辖区工地、微小企业负责人观看警示教育片。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风险管控、制度完善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在抽查同类型企业时发现存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关箱空开未设置用途标识,个别接线存在空开上口接线、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工人体检报告不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人签字不全等问题,反映部分企业在标准执行、细节把控和责任落实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评估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强化标准执行与细节管理,对照规范要求,全面排查整改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严格执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监督与落实,努力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新疆新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将已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持续深化落实,确保各项要求真正融入日常管理和作业流程,避免流于形式。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和员工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系统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确保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建立常态化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详细的排查清单,定期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除了日常检查,还要增加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隐患无死角。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并督促企业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实现动态更新与闭环。重点强化对高处作业等高风险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管控,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推动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到岗位和个人,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反复出现同类隐患、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依法从严惩处,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严格监督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正确使用情况,推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定型化,从源头上减少高处坠落风险。
3.英下乡人民政府要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检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新的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督促涉及高空作业单位员工培训,加大安全宣传覆盖面,通过乡、村微信群、大喇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事故教训,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重安全”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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