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康都街道康达物业停车场“8·18”充气堡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1:3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打印]

2025年8月18日22时30分许,库尔勒市康都街道阿克塔什路康达物业商业停车场北侧的娱乐设施充气堡被风掀翻,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25年8月25日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人社局、总工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康都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库尔勒康都街道“8·18”充气堡伤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谈话、调查取证、技术分析、专家论证和综合研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库尔勒康都街道康达物业停车场“8·18”充气堡伤人事故是一起因充气堡经营者违反充气堡安全经营规定,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下违规经营,导致充气堡被大风掀翻,造成1名儿童摔落受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

1.充气堡经营者马*,女,汉族,群众,身份证号:652801********0521,户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铁克其乡喀拉苏路****;现住址:库尔勒市****。

2.库尔勒******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565K。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的出租,家庭服务,洗车服务,停车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健身、乒乓球、瑜珈、台球、棋牌广告的制作、发布及代理,机械零部件加工;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五金交电(磨砂机、切割机、电焊机、电钻机、发电机、粉碎机、机床除外)、建材、铝合金制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张*,男,汉族,群众,身份证号:652823********3019,户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指东路南****;现住址:新疆库尔勒市塔指东路南****。

4.刘*恒,男,汉族,群众,身份证号:652801********1111,户籍地址:库尔勒市****;现住址:库尔勒市****。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25年7月1日,库尔勒******有限公司(甲方)与马*个人(乙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康都时代商业停车场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经营充气堡游乐设施。租赁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每月租金1000元整。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在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权利及义务。

(三)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6月30日,马*因经营充气堡,向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行政许可。库尔勒市住建局于6月30日受理并批准了该申请,颁发了《行政许可》。

(四)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1.库尔勒******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约定不明。未与充气堡经营者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协调管理义务履行不到位。

2.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者做出审批行政审批后,未及时有效开展充气堡经营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未督促库尔勒******有限公司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充气堡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3.康都街道,未及时向充气堡经营者通知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安全风险意识薄弱,未能充分认识充气堡在大风天气下经营的危险性;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导致事故信息迟报。

(五)事故当天天气情况

库尔勒市气象台2025年8月18日20时8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库尔勒市塔什店镇、库尔楚园艺场、上户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阿瓦提乡、东山、南山等地有8~9级西北阵风。请注意防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8月18日19时30分,马*将位于康都街道康达物业商业停车场北侧的充气堡充气固定,准备经营;

21时30分许,刘*恒、刘*俊2人在充气堡上玩耍,其父母在旁边的休息区等候;

22时30分许,从充气堡南侧吹起阵风将充气堡掀翻,导致刘*恒、刘*俊2人从充气堡上摔落。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库尔勒市康都街道阿克塔什路南侧,康都时代花园1号门停车场西北角。以事故现场为中心,现场南侧是康都时代花园30号居民楼,北侧为阿克塔什路,西侧是保利石化家园小区,东侧是康都时代花园1号门停车场。事故现场为一圈钢网围成的游乐区域,该区域长约29.7m,宽约10.8m,面积约为320㎡。游乐区域东南角设置该区域的出入口,东北角摆放陶粒砂和桌椅,西侧摆放充气堡设施,该充气堡就为事故的中心现场。

事故中心现场:中心现场是一个长15m,宽8m的充气城堡,在充气城堡四周的地面上见一圈固定充气城堡的地钉,地钉共计有18颗,地钉长13cm,地面部分3cm,地下部分10cm。观察铺平的充气城堡,见充气堡上北侧部位有一约70cm长的破口,西北角一处固定地钉的挂袋有一约10cm长的裂口。现场未见其他异常。

(三)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年8月18日22时30分许,康都街道阿克塔什路康达物业商业停车场充气城堡被风掀翻;

23时08分许,康都街道接建设街道派出所电话告知的事故信息后,向时代社区告知事故信息;

23时13分许,康都街道、时代社区人员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

8月19日21时37分许,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康都街道事故情况报告;

8月19日22时许,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分别向库尔勒市委、市人民政府、巴州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报送应急快报。

(四)医疗救治情况

8月18日22时30分许,事故发生后伤者刘*恒被送往巴州人民医院接受救治。经巴州人民医院检查后,应伤者家属要求,刘*恒于8月19日19时许被转院至自治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五)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康都街道等单位和部门整体联动、协同处置,现场救援及时开展,相关救援处置工作完成迅速。但康都街道在掌握并核实事故情况后,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造成事故迟报。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受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诊断为:刘*恒右侧顶骨颅骨凹陷性骨折、脑挫伤、右侧顶部头皮裂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充气堡经营者马*和伤者家属的调查询问笔录,通过对刘*恒医疗救治和转院等相关花费共计约6万元。双方目前暂未就刘*恒受伤一事达成赔偿和解协议。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充气堡经营者违反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经营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停止经营并疏散现场游玩人员,导致充气堡被大风掀翻,造成人员受伤事故。

(二)间接原因分析

1.充气堡经营者马*安全意识淡薄,对充气堡生产经营安全认识严重不足,未向玩耍儿童及监护人告知充气堡游玩注意事项;

2.库尔勒******有限公司对极端天气的危害后果认识不足,事故当天未向充气堡经营者通知极端大风天气预警信息。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马*,女,汉族,群众,康达物业停车场充气堡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事发当天出现大风天气,未遵守充气堡经营安全规范,四级以上大风未停止经营,导致充气堡被风掀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依据《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六十八条[[[]《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合法和非法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议由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2.库尔勒******有限公司,未与充气堡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极端天气的危害后果认识不足,事故当天未向充气堡经营者通知极端大风天气预警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期限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之规定,建议由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3.张*,男,汉族,群众,库尔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5年1月17日任现职。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与充气堡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导致现场安全责任主体不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由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二)对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建议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三管三必须”[[[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委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规定,未对被许可人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导致“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空,未及时有效开展充气堡经营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未督促库尔勒******有限公司落实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充气堡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责成其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对属地的处理建议

康都街道办事处,未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公共场所安全风险特别是露天游乐设施在恶劣天气下的危险性认识不清、排查不细,未能有效督促相关责任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上级部署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未落实事故报送制度,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造成事故信息迟报。责成康都街道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至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

六、防范整改措施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该起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库尔勒******有限公司

针对本次事故,必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严格协议签订,以契约形式明确安全责任

企业必须立即与所有承包、租赁、协作的单位或个人补签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须清晰界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区域界限、安全投入、风险分担及应急救援等法定权利义务,尤其要强化双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与管理职责,从源头上堵塞法律与管理漏洞。

2.健全管理制度,压实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主体责任

企业必须立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承包经营项目安全准入与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对承包方(特别是个人经营者)的安全资质审查、作业过程监督、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将各类相关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有效地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3.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治理承包经营项目安全隐患

企业必须立即组织开展覆盖全区域、全流程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重点须聚焦各类承包、租赁经营项目,对充气堡、临时搭建游乐设施等活动,必须从严核查其设备资质、运营方案与现场防护。对发现的隐患,须建立专项台账,明确企业方督办责任人、整改措施与刚性时限,并由企业负责跟踪验收,实现隐患全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对于企业未有效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的行为,必须严肃内部追责。

(二)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在全市物业行业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事故、剖析根源,督促各企业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要坚决强化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彻底破除麻痹思想,将安全责任真正压实并穿透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二要立即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对物业公司实施全覆盖、精准化风险排查,特别要对各类承包经营、租赁项目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盯防,确保监管无盲区、检查无死角。三要完善审批与监管的协同机制,加强对已许可经营事项的常态化安全监督,通过信息共享、安全指导和风险提示等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效能与闭环水平。

(三)库尔勒市康都街道办事处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辖区内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巡查走访,组织开展事故信息报送专项培训,明确事故“初报、续报、终报”流程、时限标准及操作规范,确保街道值带班人员熟练掌握信息报送要求;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建立事故信息快速上报机制,督促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行为,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库尔勒康都街道康达物业停车场“8·18”

充气堡伤人事故调查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