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英下乡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7·14”触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25 18:5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打印]

2024年7月14日20时50分许,在库尔勒市英下乡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兵地融合大道彩虹桥西侧孔雀河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2024年11月5日,市政府对《库尔勒市英下乡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7·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0月27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库尔勒市英下乡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7·14”触电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提出了评估工作要求。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评估清单,推进评估工作落实。2025年11月4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全部得到落实;事故发生单位在总结汲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能够举一反三,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事故发生地政府及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1.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库尔勒市锦绣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3.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4年11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25年1月2日、2月5日、6月30日、9月12日完成收缴。

2.2024年11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库尔勒市锦绣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收缴。

3.2024年11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2月12日完成收缴。

(二)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专项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操作标准,并组织完成全员专项培训15场,确保制度要求传达到位。在临时用电安全方面,全面排查用电设备与线路,建立绝缘检测台账,规范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6处,切实强化现安全防护。同时,严格执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累计开展专项培训5、覆盖150人次,提升人员风险意识与操作规范性。在应急能力建设方面,修订触电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2次,参演80余人,有效提升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三)库尔勒市锦绣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库尔勒市锦绣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严格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排查整改,全面加装并校验漏电保护装置,建立设备绝缘检测台账,规范设置26处防触电警示标识,从技术和设备层面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同时,强化作业前安全交底与记录管理,组织开展触电应急演练1次,参与人员30余人,切实增强一线人员的风险防范与现场处置能力,初步形成制度完善、管控到位、响应及时的安全管理闭环。

(四)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依据与库尔勒市锦绣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同步构建精准化培训指导体系,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临时用电规范、触电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15场,覆盖一线作业人员1350余人次。在宣传引导方面,在园林景区入口、水域周边等重点区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标识牌150处,利用公园电子屏持续播放防溺水宣传音频累计500小时,切实增强市民安全意识。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违规游泳、垂钓等行为的劝阻力度,日均处置80余起,并对相关人员开展现安全教育。同时,强化水域巡查与设施维护,每日安排专人巡查,及时修复护栏等防护设施20米,保障物理防护完整有效。

(五)英下乡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触电事故发生后,英下乡迅速行动,通过周一升国旗仪式、微信群推送及网格员入户走访等方式,面向辖区群众3500余人次开展安全宣传,特别强调并剖析了水中玩耍时触电并导致溺亡的事故成因,着力增强居民对水域周边电气线路及涉水安全的防范意识;同时组织村(社区)安全生产干事全面摸排防溺水防触电重点区域,在排查出的18处关键点位共安装警示牌、悬挂宣传横幅75余个,拉设警戒线约1公里,并在相关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喇叭、音响循环播放包含防触电内容的警示音频,强化宣传效果;此外还向各村(社区)发放防护网6张,对水域周边及临电区域加强物理防护,及时封堵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水临电路段,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同步整合各村(社区)应急救援力量,规范组建7支应急救援队,配备队员78人,并配备救生圈18个、防滑绳6根以及绝缘救援设备,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切实提升以防触电、防溺水为重点的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最后借助枯水期有利时机,动用5台装载机对河道内深坑区域进行填埋,确保河床平整,并同步检查沿岸用电环境,从根本上消除因水体导电、暗坑等导致的触电溺亡事故隐患。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能够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在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应急准备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现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动态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例如,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事故现场围栏修复、警示标识维护等方面存在不到位情况,个别区域围栏、警示牌破损等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影响了安全警示与物理防护的实际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巴州北方羽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持续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制度执行与现场监督机制,强化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切实加强对围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各类防护与警示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同时,要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库尔勒市锦绣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现有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每季度开展临时用电、水上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排查,建立隐患动态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同时,持续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细化施工现场操作规程,强化岗位风险辨识与防控能力。此外,通过建立安全绩效考评机制,将隐患排查、制度执行等纳入部门与人员考核,实现安全责任与绩效激励挂钩,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持续巩固安全基础,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复发。

3.市住建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园林绿化领域全链条、精细化安全管控体系。持续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常态化督导,深化隐患排查、宣传引导与设施维护工作,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长效安全机制,坚决筑牢园林水域安全防线,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英下乡以此次自查整改为深刻契机,全面汲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各级岗位职责,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要持续开展辖区水域及沿岸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日常监管与物资保障,并深化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全乡上下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