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库尔勒市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两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库尔勒市成立两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简称“两类重点场所攻坚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部署、检查、督促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随时掌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旦木仁加甫 市委常委
热依木·热合曼 副市长
副组长:乔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邱豫 市消防救援局局长
宋晓疆 市消防救援局书记
成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住建局、商工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局,负责牵头开展此次攻坚行动。
二、检查分组
为确保两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消防安全责任,结合库尔勒市实际,成立以下检查组:
(一)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抽调骨干业务人员,全面开展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治理,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消防演练,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
1.市科技局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2.市公安局负责小型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3.市住建局负责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
4.市商工局负责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
5.市文旅局负责小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小网吧、小洗浴、民宿(农家乐)、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文化艺术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6.市卫健委负责小医疗机构、托育机构;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
(二)乡镇街道检查组:由市消防救援局牵头,按照辖区负责制,会同乡镇、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开展两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攻坚行动。
1.迎宾街道、上户镇、铁克其乡、和什力克乡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杜强
辖区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上户派出所、铁克其派出所、和什力克派出所
2.梨香街道、新城街道、库尔楚园艺场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艾斯卡尔
辖区派出所:梨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库尔楚派出所
3.康都街道、建设街道、兰干乡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王磊
辖区派出所:建设派出所、兰干派出所
4.文华街道、萨依巴格街道、西尼尔镇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马晓航
辖区派出所:萨依巴格派出所
5.团结街道、希望街道、英下乡、托不力其乡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古力孜热
辖区派出所:团结派出所、英下派出所、托不力其派出所
6.朝阳街道、丝路街道、上库园区
消防救援局辖区参谋:梁晓雄
辖区派出所:朝阳派出所、铁克其派出所、上库园区派出所
7.天山街道、思源街道、阿瓦提乡、塔什店镇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胡守博
辖区派出所:天山派出所、萨依巴格派出所、阿瓦提派出所、塔什店派出所
8.永安街道、普惠乡、恰尔巴格乡、哈拉玉宫镇
消防救援局辖区消防监督员:胡守博
辖区派出所:普惠派出所、恰尔巴格派出所、哈拉玉宫派出所
三、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
(一)“九小场所”。主要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型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小型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小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小网吧、小洗浴、民宿(农家乐)、小生产加工企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校外培训机构等小场所。
(二)居民住宅小区。包括设有“九小场所”的居民自建房,城镇居民住宅小区。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1.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居民住宅小区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商业部分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商业部分户外广告牌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搭建可燃门斗或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1.“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商业部分违规搭建可燃门斗。
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五)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瘫痪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瘫痪。
(六)构成“三合一”“多合一”等合用场所
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2.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两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攻坚行动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市消防救援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及公安派出所结合各辖区实际,提前制定集中排查计划。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5年6月1日至7月15日)。各检查组及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16日至9月15日)。各检查组及相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要对照隐患和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单位、企业、场所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保障。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做好帮扶指导;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查封、罚款、关停等手段。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市两类重点场所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抽查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将责令重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攻坚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作为衡量和检验此次行动成效最根本、最直接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攻坚行动,主要领导要带头研究、靠前指挥,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加强工作指导。库尔勒市两类重点场所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帮扶,对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