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塔什店镇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12:00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打印]

2024年1月9日10时07分许,在库尔勒市塔什店镇辖区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2500t/d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技改项目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35.133万元。2024年3月15日,市政府对《库尔勒市塔什店镇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12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库尔勒市塔什店镇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为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提出了评估工作要求。依据《库尔勒市塔什店镇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评估清单,推进评估工作落实。3月13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全部得到落实;事故发生单位在总结汲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能够举一反三,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事故发生地政府及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1.对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对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人民币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对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对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40%)8.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对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2500t/d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经理××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40%)3.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对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员工×××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40%)3.1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4年4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50万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3日已完成收缴。

2.2024年4月1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出45万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12日已完成收缴。

3.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出了行政诉讼,经一审二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2日出具了(2024)新28行终107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原判。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缴纳了罚款。

4.2024年4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即人民币8.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3日已完成收缴。

5.2024年4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即人民币4.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3日已完成收缴。

6.2024年4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2500t/d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经理××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即人民币3.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3日已完成收缴。

7.2024年4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员工,库尔勒分公司2500t/d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降耗技改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出上一年度年收入40%即人民币3.1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二)事故企业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认真组织企业全体员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修订了《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新增了《智能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年度安全法规普及培训等46次线上线下安全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完成3558人次。同时,每日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巡查,每周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与外协单位签订专项安全管理协议,审查资质以及对外协单位现场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三)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成都中材鑫佳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市管辖范围,目前在库尔勒市辖区内无生产经营行为,故无法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四)市商工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对各自监管领域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依据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采取过筛子、地毯式深入排查对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领域企业按照各自的风险辨识情况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积极督促企业以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的方式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并现场指导企业开展了危险源因素辨识、风险预判等工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警示召开警示教育会,通过部门联动,对企业技改项目建筑施工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施工、总包、监理单位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市商工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的员工教育培训、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厂作业、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指导帮扶检查,鼓励企业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塔什店镇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作为属地管理单位,塔什店镇及时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责令涉事单位进行表态发言,对事故进行全面复盘。同时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社区包联领导和重点企业包联领导亲自带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企业、危险作业、外包作业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社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摸底排查,详细建立辖区内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工作台账,涉及建筑施工单位10家,会同各行业部门、网格化执法队和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维检修、高空、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好外包作业发包单位的监管。截至目前,镇安全生产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余轮,检查企业270余次,发现隐患970余处,均已整改到位。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要严格落实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二是库尔勒市商工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要强化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意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总承包、分包、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今后工作的有效落实,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2.塔什店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在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上做实做细做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3.市商工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配足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明确任务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