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我委受理现将医疗机构审批事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见附件):《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公示信息表》
三、受理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医政医管办
四、方式:公示期间,如对拟设立医疗机构的审批事项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委据实反映。
五、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新市政府
六、联系电话:0996-2168390、2168402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