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库尔勒市兰干乡卫生院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权限内进行了受理,现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兰干乡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长文/高长文
医疗机构类别:乡卫生院
选 址:新疆库尔勒兰干村2队
变更事项:增设外科、口腔科、皮肤科
牙椅: 1张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市卫健委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起算起。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医政医管办,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新市政府,联系电话:0996-2168390、2168402。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