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锦口腔诊所提交的《诊所备案信息表》,我委权限内进行了受理,现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张锦口腔诊所
设置人(法人/负责人):张锦/张锦
变更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备案)
选 址:库尔勒市新城辖区湖滨世纪城11—3、11—4号门面
变更项目:原医疗机构名称库尔勒皓雅口腔诊所变更为张锦口腔诊所
床位:0
牙椅: 3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医政医管办联系。
受理电话:0996-2168390、2168402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新市政府
邮政编码:841000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