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库尔勒市铁克其乡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权限内进行了受理,现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库尔勒市铁克其乡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人(法人/负责人):汪秀娟/刘秀萍
变更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选 址: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楼兰街3-33号
变更项目:原医疗机构负责人徐廷变更为刘秀萍
床位:0
牙椅: 0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医政医管办联系。
受理电话:0996-2168390、2168402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新市政府
邮政编码:841000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