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城街道南湖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权限内进行了受理,现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新城街道南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人(法人/负责人):文武/文武
拟变更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选 址:库尔勒市延安东一巷2号门面14格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拟变更项目:变更地址:库尔勒市延安东一巷2号门面7-8格变更为库尔勒市延安东一巷2号门面14格
投资总额:15万元
床位:0
牙椅: 0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医政医管办联系。
受理电话:0996-2168392、2168402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
邮政编码:841000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批准“新城街道南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地址”的公示书
发布时间:2024/01/19 13:26 来源: 点击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