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函〔2024〕124号)要求,规范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经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审核,现将库尔勒市2024年-2025年度自治区补报肉牛能繁母牛、饲草料补贴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补贴政策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函〔2024〕124号)。
二、拟补贴总体情况
本次补贴涉及肉牛能繁母牛、饲草料共2类补贴,申报主体共计35家,拟补贴资金合计8.80185万元。
三、各分项拟补贴明细
(一)肉牛能繁母牛补贴
符合条件主体19个,拟补贴母牛0.0119万头,拟补贴资金5.95万元;对使用优质西门塔尔牛、褐牛、安格斯牛等种公牛冻精配种,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产犊的能繁母牛(含低产奶牛),且犊牛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见犊补母,每头能繁母牛补贴500元。
(二)饲草料补贴
符合条件主体16家,拟补贴饲草料0.057037万吨,拟补贴资金2.85185万元;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养殖场(户)利用玉米秸秆制作黄贮、微贮饲料的,利用棉秸秆、果枝藤条、糟渣、芦苇等非常规饲草资源,通过揉丝粉碎、发酵加工成饲料的,每吨补贴50元。
四、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监督电话:2106613。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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