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统一,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工作重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内容、对象、措施和责任主体,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学法、规范用法、积极普法,切实扛起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开展学习14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普法运行。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教育,实现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全年提供法律意见32件;建立执法人员学法档案,将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激励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活动2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持证率达100%。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补充的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线上依托“学习强国”平台、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开展自主学习;线下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全年人均学法时长超过60小时,做到执法先懂法、普法先学法,为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力度奠定良好基础,实现法制化、程序化的监管体系。
(四)聚焦重点节点,营造普法氛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香梨采摘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余次,结合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执法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户、农业企业,面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实效。一是编印《农业法律法规汇编》《农民法律读本》等实用资料,免费发放给农民群众。利用农村巴扎日、科技下乡等契机,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农民关心的土地承包、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问题,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农民心里。二是拓展新媒体渠道。充分发挥视频号等新媒体优势,创新“农技推广+普法宣传”融合传播模式。在发布农业技术推广视频时,同步植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农民群众在学到实用技术的同时增强法治意识。全年通过视频号发布技术推广视频13期,累计播放量达1万次,实现技术普及与法治宣传双促进、双提升。三是建立案例库以案释法。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收集整理涉农执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其中,我局办理的农资执法案件被农业农村厅采纳为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在全区农业系统推广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形式创新不够。新媒体运用深度不足,互联网平台互动性和吸引力有待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普法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二)普法针对性不强。对不同群体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农资企业等的分类精准普法还需加强,普法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三)普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既懂农业技术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部分执法人员普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压实各科室普法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深化“农技推广+普法宣传”融合模式,提升视频号等新媒体运营水平,增强普法内容的趣味性和传播力。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执法人员普法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普法专业化水平。
(四)深化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分类制定普法清单,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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