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曹可山水域滩涂使用单位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对该养殖区域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标界,水域使用情况属实,符合办证条件,拟上报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我局及时联系。
联系单位: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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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