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库尔勒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规定,库尔勒市水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技术要求: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有较高的水土保持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能掌握并熟练运用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年龄与健康状况: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现场勘查、技术评审等工作任务。在水土保持工作领域有重要贡献或较高声誉的专家,经申请和审核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其他:非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库尔勒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扫描件;从业证明材料;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或主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等。
各专家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库尔勒市水利局301办公室,并携带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二)审核公示:我局将组织审查申请材料,拟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经库尔勒市水利局核准后在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纳入库尔勒市水土保持专家库。
三、其他要求
(一)专家库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适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对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等情形的专家,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二)材料真实性: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已入库的,按程序予以清退。
(三)回避制度:专家在参与技术评审、项目验收等工作时,如与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审查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权利与义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享有参与水土保持相关项目技术咨询、评审、验收等工作,并按规定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同时应履行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客观公正提供技术意见等义务。
联系人:岳芸何尤菊
联系电话:1323985444615683548596
电子邮箱:3037642231@qq.com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71号库尔勒市水利局301
库尔勒市水利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