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库尔勒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4 12:5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 [打印]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和资金管理细则》(新交发【2025】71号)的要求,切实有效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发放,现将库尔勒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发放明细进行公示。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含)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止。按照文件补贴标准,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补贴资金发放以报废时间确定发放补贴金额为准。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4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超过公示期异议无效。

电话:2154888传真:2151777

附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情况表(公示)2025.6.19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