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5 11:56 来源: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兴康路15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151777  传真:0996-2151777

负责人:田雨润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市辖区农村公路及专用公路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政监督;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和重要设施管理和维护。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客运站场设施规划;负责指导全市客货运输、城乡公共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对行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秩序。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六)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协调发展。

(七)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理行业投诉和监督工作。

(九)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区域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党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公文处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人事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财务预算、决算、统计、劳资、固定资产的检查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基础建设项目和交通专项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考评及日常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党组、党委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等工作;完成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晓田  联系电话:0996-2151777

(二)运输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客货运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客运站场建设;负责城乡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维修等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信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乡客运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维护全市客货运输市场秩序;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拟订战时和应急交通保障预案,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预案准备和实施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完成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魏代起  联系电话:0996-2154888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自治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公路工程质量、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驾培、汽车维修、道路运输场所、物流中心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统筹、协调、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全市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交通运输、城市客运、驾培、汽车维修等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成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列克次克  联系电话:0996-2157830

(四)路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运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区域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辖区农村公路及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监督检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政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人员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进行管理;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权限内公路工程完成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完成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鑫  联系电话:0996-2151777

(五)法制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自治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监督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行风建设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违法违章案件的审核、统计、汇总、分析及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案件会、行政审批会、案卷规范审查工作;协助推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时处理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投诉、举报和上级批办转办的法制相关工作;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完成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吉日格利  联系电话:0996-2154900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对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县级道路运输职能清单中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职能的受理和初审,提出办理意见;完成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旭曼  联系电话:0996-2209869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下级单位:

(一)库尔勒市农村养路队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交通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市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编报市辖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掌握路基设施基础数据和各类路基病害的采集;了解路基养护的基本要求;负责对路基进行预防性、及时性和周期性的养护,通过加固和改善,提高公路路况和路基养护管理水平

4、掌握路面设计内容、病因处理方法和数据的采集;使用CBMS计算机系统对公路进行科学管理,通过路况的调查和评定,为小修保养和大中修计划提供依据;能对道路进行预防性,及时性和调查性的养护,使公路平整通畅;做好道路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5、掌握桥涵的构造和分类,负责桥涵卡片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定期对桥涵技术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并制定养护对策和处理各类病害措施;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为桥涵维修和改造计划提供依据;能对桥涵进行预防性、及时性、周期性的养护:做好桥涵防灾救灾的安全生产工作。

6、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分类以及养护方法;采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基础资料;为设施的维修或更新计划提供依据:保持各类设施齐全,醒目,提高服务能力。

7、掌握各类养护机械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建立机械技术档案;制定机械维修和养护计划,并按期执行;保证机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做到“在用设备台台完好,在修设备台台修好”;积极推广新机械,新设备。

8、掌握各类养护材料的性质,类别,技术指标;具有鉴别材料质量水平;做好材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

9、负责创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争创文明单位。

10、承办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阿布都·热西提  联系电话:0996-2151777

(二)库尔勒市农村公路规划管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交通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市辖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2、按期编制市辖农村公路路网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完成年度市辖农村公路、专用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

3、对市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质量。

4、负责市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年度计划的执行、检查、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市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逐步建立技术负责制。

6、负责市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养护工程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工程预算的审核工作。

7、组织、参与市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工作。

8、负责市辖农村公路交通流量、路况调查登记和公路建设、养护统计工作,参与公路抢险救灾工作。

9、负责引进和推广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工艺。

1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赵宇翔  联系电话:0996-215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