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18:57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企业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建筑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消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即日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8月1日起,利用两年时间,对库尔勒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覆盖、深层次排查整治。通过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筑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防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以下三项重点任务:

(一)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排查整治

排查范围:2019年4月1日以来,依法应办理但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工程完工后依法应办理但未办理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含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救灾和非人员密集的临时性建筑不属于本次排查整治范围。

(二) 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排查整治

排查范围:库尔勒市所有在建及新开工建设项目。重点核查所使用的建筑保温材料、防火门、防火窗、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关键材料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防火性能标准要求。

(三)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排查整治

排查范围:2020年6月1日起,为本市建设工程提供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特殊消防设计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等服务的机构。重点核查其执业资质、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相关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依法履行审验程序: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擅自施工。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前必须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擅自投入使用(含消防验收备案)。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已投入使用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不全的建设工程,相关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摸底。发现手续缺失或存在问题的,务必主动向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并依法依规及时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掌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向我局举报或反映,共同维护库尔勒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有序的环境。

举报受理单位: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梨大道市住建局消防人防抗震应急股706室

举报联系电话:0996-229302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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