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现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6/05/29 13:07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7 ⠂༯span>2026525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XJ202605150044

某公司利用停产期间周期性排放污水,将生产废水利用管道排至厂区围栏后林带内;且含石灰污泥去向不明。

巴州库尔勒市

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企业位于库尔勒市塔什店镇

1.经调阅企业2025年10月13日(监控最早记录)至今监控录像,现有录像未发现企业抽水偷排行为。

2.厂区后山设有水池,地埋管道连通内部回用水池蓄水池配套2条排放渠,部分回流厂区绿化,部分用于厂区后山绿化。该企业2025年12月变更排污许可证后,未落实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的要求,仍使用原排污口向外排放,部分排至厂区外后山存在违规外排问题

3.企业脱硫石膏堆棚旁沉淀池形成的石灰类污泥经机械打捞后转运厂区渣场暂存,台账完整;脱硫石膏厂房脱水后堆存,转运渣场,厂区一般工业固废(脱硫石膏、炉渣、粉煤灰)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台账、处置协议齐全。

部分属实

杜绝偷排污水行为,严防土壤污染,规范固废存放、转运、处置。

1.5月20日,已完成生产废水集水池与回用水池连通管道的封堵,完成中水回用管线建设并投入使用。针对企业未落实排污许可证变更要求、违规外排中水违法行为,5月18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对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2.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投诉涉及的东北侧水沟、厂外马路旁排碱渠、后山中水出口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3.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北侧水沟底泥、历史遗留淤泥、脱硫石膏堆棚周边土壤、厂区后山蓄水池内土壤进行检测,预计5月28日前出检测结果,后续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