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

发布时间:2025/11/17 18:57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一)工作内容

给予劳动者就业指导和帮助。

(二)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

(三)所需资料

劳动者求职时,如实提供本人基本情况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登记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基本技能;

2.根据劳动者自身条件和求职意愿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就业形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等信息,帮助劳动者明确择业方向;

3.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筛选与劳动者条件匹配的岗位,向其介绍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基本情况,推荐指导劳动者参加面试;

4.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渠道,跟踪掌握劳动者求职情况,督促劳动者及时反馈就业情况。

(五)工作时限

实时服务

(六)经办机构

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