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给予劳动者就业指导和帮助。
(二)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
(三)所需资料
劳动者求职时,如实提供本人基本情况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登记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基本技能;
2.根据劳动者自身条件和求职意愿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就业形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等信息,帮助劳动者明确择业方向;
3.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筛选与劳动者条件匹配的岗位,向其介绍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基本情况,推荐指导劳动者参加面试;
4.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渠道,跟踪掌握劳动者求职情况,督促劳动者及时反馈就业情况。
(五)工作时限
实时服务
(六)经办机构
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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