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库尔勒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19:16 来源:市司法局 点击数: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我市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时了解、收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及行政执法相关的社情民意。”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设立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向社会公示。

附件:库尔勒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


库尔勒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