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6:58 来源:库尔勒市公安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库尔勒市公安局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库尔勒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1、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库尔勒市公安局

2、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类别

3、组织机构代码:116528010104508815

4、法定代表人:肖高潮

5、单位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56号

6、邮政编码:841000

7、举报投诉电话:0996-110

二、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库尔勒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