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8 11:21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以下点位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启用时间

公示期:2025年9月6日至9月15日(公示期内抓拍数据不作为处罚依据);

正式启用时间:2025年9月16日0时起。

二、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石化大道与新城路十字路口

2.新华路与平安路十字路口

3.交通路与巴音路丁字路口

4.退水渠路与文化路路口

5.石化路与幸福路十字路口

6.新城北路与索克巴格路丁字路口

7.218国道与红旗路十字路口

8.交通路与北山路丁字路口

9.交通路与退水渠路十字路口

10.天山路与铁门关路十字路口

11.天山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

12.建国路与迎宾路十字路口

13.石化大道与民生路十字路口

14.石化大道与机场路十字路口

15.石化大道与圣果路十字路口

16.石化路与南苑路十字路口

17.新华路与新城路十字路口

18.新华路与库尉路十字路口

19.香梨大道与圣果路十字路口

20.迎宾路与延安路十字路口

21.迎宾路与团结南路十字路口

22.民生路与延安路十字路口

23.机场路与建国南路十字路口

24.机场路与南苑路十字路口

25.机场路与幸福路十字路口

26.铁克其路与延安路十字路口

27.石化大道库尔勒市第三中学门口

28.石化大道苇业佳园小区门口

三、专项抓拍区域及类型

(一)违法停车抓拍区域

1.人民东路北三巷

2.人民东路北四巷

3.博斯腾宾馆大门对面

4.兰干路北一巷

5.大巴扎后巷道

(二)禁左抓拍点位

1.青年路与梨乡路交汇处

2.人民东路北二巷(泰隆大厦段)

3.巴音西路与人民西路北一巷交汇处

(三)逆行抓拍点位

1.人民东路北二巷(交通银行旁)

2.滨河东路76号警务站旁

3.滨河东路77号警务站旁

四、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车时有吸烟、饮食、翻阅书籍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