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库尔勒市困难大学生帮扶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07/24 10:40 来源:梨城教育公众号 点击数: [打印]

1 库尔勒团市委“中国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梦行动”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当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新生;农村脱贫巩固期家庭、低保家庭等低收入家庭及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军校生、国防生、公费师范生、委培生除外)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按孤儿、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病重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因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序进行遴选。(根据每年“中国茅台•国之栋梁一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项目计划确定名额)。不能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5000元

资金来源:贵州茅台集团

(联络人:张帆联系电话:13349604230)

2 库尔勒市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

救助对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国家计划内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含高职)全日制大学新生或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救助标准: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疆外就读大学,每生每年助学额度不超过困难职工建档地城市低保标准年度总和;在疆内就读大学,每生每年助学额度不超过困难职工建档地城市低保月标准10倍;

2.相对困难职工子女救助额度不超过深度困难职工救助标准80%。

3.我市困难职工梯度帮扶相关制度,开展助学救助活动每年、每生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6倍。

资金来源:工会经费

(联络人:何鸿、吴婷婷联系电话:13709950724)

③库尔勒市妇联“爱心一元捐”项目

救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名额根据每年“爱心一元捐”募集金额及相关项目计划确定。不能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6000元/人

资金来源:2024年“爱心一元捐”募集款

(联络人:道格日来联系电话:18809962866)

④库尔勒市民政局临时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本地户籍因家庭困难无法承担教育刚性支出的家庭(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孤儿、困境儿童)。同时具备民政临时救助助学项目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申请条件的,只能择高享受其中一项。

救助标准:就读高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均按照缴纳学费、住宿费、交通费(以火车硬座票价为标准)等支出的60%给予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和孤儿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以火车硬座票价为标准)等支出,在其他政策救助后,未覆盖部分予以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金额最高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联络人:康正奕15299355532)

5.库尔勒市民亲办“买保险·送民安·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户子女助学项目

补助对象:结亲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户家庭中,被保险人子女参加高考被高等院校录取入学,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补助标准:大专院校:2000元,本科(一般院校)4000元,本科(985、211院校)6000元。

资金来源:保险公司理赔

(联络人:王亚明联系电话:13659291674)

6.库尔勒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雨露计划”项目

补助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已注册学籍的库尔勒市户籍农村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家庭子女。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补助标准:1500元/生/学期。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联络人:陈伟健联系电话:18699617257)

7.库尔勒市教育局助学项目

(一)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的大学新生,一次性补助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优先资助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名额充足情况下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申请(向应届高中毕业学校申请)。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资助标准:疆内500元/生,疆外1000元/生

资金来源:中央彩票公益金

(二)疆内大学生助学金项目:

资助对象:库尔勒籍疆内普通高校就读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大学生。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资助标准:3000元/生/年

资金来源:库尔勒市本级资金

(三)援疆助学金项目:

资助对象: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库尔勒籍本科、专科(含高职)和(含内地普通高校招生委托疆内普通高校培养的)预科生,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现脱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进行资助。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资金来源:河北援疆资金

(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申贷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合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库尔勒市户籍新生或高校在读的库尔勒户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本科及以下,每生每年不高于2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2.5万元。

贷款用途: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贷款期限:按贷款学生政策毕业所需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已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资金来源:中国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结算银行

(联络人:杨啟、茹新荣联系电话:0996-216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