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店矿区二号矿井(秦华煤矿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12 19: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打印]

    受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6月承担了“塔什店矿区二号矿井(秦华煤矿改扩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塔什店矿区二号矿井(秦华煤矿改扩建)

建设性质:改扩建(由0.09Mt/a改扩建至0.6Mt/a

建设地点:塔什店矿区二号矿井(秦华煤矿改扩建)位于库尔勒市塔什店镇以西4km,东距焉耆县城46km,南距库尔勒市18km,行政区划属库尔勒市管辖。南疆铁路及国道G314从塔什店通过,塔什店镇与煤矿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十分方便。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5139″,东经86°1553″。

劳动定员:该矿井全矿总定员为421人,其中矿井生产工人在籍人数为377人,矿井全员工效为6.54t/工。

投资:72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黄晓梅,联系电话:0991-453946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塔什店镇和库尔勒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洪刚

联系电话:1776765476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

联系人:黄晓梅

联系电话:0991-4539465;电子邮箱:48468367@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