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7:5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公开内容按照类别分类,及时公开,现已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23条,包括通知公告类16条,补贴申请指南类5条,统计年报类0条,信息宣传类280条,结果公示公告类2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稿件发布之前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审核。严把“政治观”、法律观、保密观,坚决杜绝不利于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内容上线,杜绝涉密信息上网。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及时发布和解读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信息,对补贴政策发放、日常业务工作拓宽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培训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各项工作制度,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供给端”与公众“需求端”衔接不够紧密,一些群众关心的涉农数据、项目进展未能第一时间获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利用图表、解读等多样化方式,影响了信息的到达率和传播效果。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的发布机制,针对惠农补贴、市场预警等高关注度信息,实现“精准推送、快速响应”。二是创新公开形式,鼓励采用图文结合、短视频解读等更直观方式发布信息,提升政务公开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