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8:02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点击数: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现公布2025年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事项六部分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5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深化拓展

聚焦城市管理核心领域,系统公开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执法监督、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推进等关键信息,重点强化群众关注的油烟治理、市容整治、违建查处等热点事项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精准对接社会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

建立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机制,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每件申请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信息管理精准规范

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标准与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先审后发”制度,定期开展信息梳理和动态更新,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规范。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

推进官方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优化栏目设置与检索功能,构建“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多渠道公开矩阵,服务专题等特色载体,提升信息传播的可读性与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坚实有力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科室、各网格执法队主体责任,实行月度信息管理分析、年度考核评议制度,将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全过程监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与群众实际需求契合度有待提升;

2.平台服务效能不均衡:部分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不足,适老化服务细节优化不够,特殊群体获取信息便利性有待加强;

3.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够系统,对复杂申请的处理能力和政策把握精度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细化城市管理执法、重大项目推进等领域公开清单,推行“政策原文+图文解读+案例说明”三位一体解读模式,提升信息实用性;

2.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升级官方网站检索与互动模块,强化新媒体平台政策推送和留言答复功能,完善适老化与无障碍服务细节,拓宽线下公开渠道;

3.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条例》及业务规范专题培训2次,组织跨区域交流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

4.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将社会评议结果纳入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