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2:49 来源:市水利局 点击数: [打印]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库尔勒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库尔勒市水利局,通讯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71号,邮编841000,电话:0996-2024105,传真:0996-202731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库尔勒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水利信息,及时做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的转载。一年来,通过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1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4条。转载发布融媒体中心政务动态类信息6条。

(二)全年落实主动公开

聚焦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

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完善水利局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删除错敏感词和隐私信息,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属于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

一是水利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标准化和规范化。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研究水利相关政策文件,对政策文件进行多元化的解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水利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完整度和及时性,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以保障群众对政府建设项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