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2:22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库尔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巴州公安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局充分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4年累计公开发布2971条信息,其中行政执法清单329条,户籍业务、车驾管业务、治安业务、出入境业务办事指南154条,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累计发布图文、文字、视频等信息24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时、安全、高效。2024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全力做好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信息发布。加大信息维护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及时答复反馈群众咨询求助,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着力构造新媒体矩阵。办活办好“库尔勒市公安局”“库尔勒交警”微信公众号,“库尔勒警视”“梨城交警”视频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等,实现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实现全方位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二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整改今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

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6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8735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工作质量不高;三是对政策解读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时效、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市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