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2:33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库尔勒市科技局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库尔勒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库尔勒市新市区市政府大楼2楼,邮编:841000,电话:0996-2168380

一、总体情况

市科技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加强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聚焦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科技工作中心,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功能、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科技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科技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继续实行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始终做到先审后发,确保政府公开信息高质量、无差错,把好信息公开的导向关、质量关。

(二)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做好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对外公布科技局执法人员名单,确保在履行职责时的公正性,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透明度。主动发布《库尔勒市创新盘点、《巴州·库尔勒市2024年科技活动周正式启动》等通知,加强科技领域信息公开,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强化科技信息公开服务成效。二是公开《库尔勒市科技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等文件,不断增强科技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2024年,市科技局通过局政务网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条,公开动态信息18

(三)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科技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下一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继续依法依规开展此项工作。

(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成效质量。

2024年度,市科技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规化、规范化,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各科室日常检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积极反映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政务工作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部分重要政策、决策过程等关键信息可能缺失,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和决策依据;二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明显,公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市科技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优化升级。二丰富公开内容。聚焦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如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流程、评审标准等。三是明确各环节标准与责任,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准确一致。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实时跟踪信息生成,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