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10:28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数: [打印]

库尔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科专家提示: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通俗来讲,就是“吃出来的病”。许多家庭有自制豆腐乳、臭豆腐、泡菜等食品的习惯,应警惕肉毒杆菌毒素中毒。如食用后出现头晕、恶心、吞咽困难、视线模糊、饮水呛咳等症状,需及时就医。

肉毒杆菌毒素中毒是一种严重的中毒性疾病,病死率较高,主要由摄入被肉毒毒素污染的食品所引起。肉毒杆菌等在自然界广泛分布,主要以芽孢的形式存在于土壤和动物粪便中,很容易污染食物。家庭自制食物过程中,如果卫生条件不佳、食品保存不当,温暖、潮湿、厌氧的环境下,会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造成肉毒杆菌中毒。

预防肉毒杆菌中毒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不建议家庭制备植物性发酵食品(如臭豆腐、豆瓣酱、面酱等)和腊肉、腌肉等肉制品。如必须自制,一定要注意环境和容器卫生,确保原辅料清洁,去除干净泥土和杂质,尽量防止污染,制作过程要保持卫生。

二、厨具生熟分开。要将生肉与熟食分开处理,使用不同的刀具和砧板,避免交叉污染。此外,注意食物烹饪温度,确保熟透。高温可以有效杀死肉毒杆菌,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物。谨慎选择网购即食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或小作坊生产的真空包装散装熟肉制品、发酵类食品,特别是需要冷藏保存的即食熟肉制品。

四、合理保存食物。建议将食物分为短期保存和长期保存。短期保存的食物,如蔬菜、水果等,应放在冰箱中,尽量在短时间内食用。长期保存的食物,如罐头、腌制品等,要确保密封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五、肉类食物要烧熟煮透。肉毒毒素不耐热,通常100℃加热10分钟就可将其破坏,肉类食物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后再食用。

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食物如出现异味、异色、发霉等异常情况,要立即丢弃,切勿食用。食用可疑食物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并携带剩余食物便于检验。

库尔勒市疾控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