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库尔勒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10:39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关于做好2026年自治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巴农函【2026】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库尔勒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保障培育质量与成效,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全疆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培育机构。
二、专题培育主题
培训主题:数智技术应用(现代农业节水技术)
数智技术应用(现代农业节水技术)培训班需遴选棉花、粮食等规模化种植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村级农技推广员、农田水利管护人员、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返乡创业青年、有意改造传统灌溉模式、发展智慧节水种植的农牧民、新建设施大棚、高标准农田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农牧民45名。
三、培育资金
培育资金共计17.1万元,培育不少于45人,培训时长分别不少于7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具体培育工作、资金用途及绩效目标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要求实施。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申报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具备承担单班次3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拥有配套实训设施及符合培育要求的食宿条件,承担实践实操实训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须具备农业相关专业背景或一线实操经验,由专人负责培育工作);
5.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提供育后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
6.真实采集培训过程数据,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报送培育工作相关信息;
7.近3年无培育任务弄虚作假、私自转包分包、安全责任事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资金使用规范;
8.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自愿申报,每个机构可根据培育主题,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
1.《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或申请报告;
2.专题培育班实施方案。立足培训班主题,制定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培训需求摸底、培训重点、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培训经费、服务保障、跟踪服务等内容;
3.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
4.近3年承担农业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联合优质教学资源情况等);
5.师资团队简介;
6.教学场地、实训设施、食宿条件的实景图片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
7.培训跟踪服务机制说明及过往服务案例等;
8.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
9.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10.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培训结业学员创业案例、产业带动成效等)。
(二)评审认定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资格核验。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必要时进行实地评估,结合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师资力量、基地建设和一贯表现等,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培育机构候选名单。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此次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按程序签订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委托协议。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2026年8月19日(周三)24: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至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现场递交形式报送以现场登记时间为准;邮寄形式报送以当地邮戳为准),扫描件可提前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农业培训领域信用黑名单。
联系人:刘瀚、毛宾宾
联系电话:16699760469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11号
电子邮箱:3276637983@qq.com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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