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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6年国家“数据要素×”大赛新疆赛区赛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12:00 来源:巴州数字化发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国家数据局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的通知》(国数政策〔2026〕18号)要求,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等有关部门将共同举办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新疆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概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紧扣国家大赛指南要求,以应用为引领,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人力资源、体育发展、文物保护利用、中医药等17个行业领域赛道和数据基础设施1个专业赛道。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仅在新疆分赛区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并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参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分赛组委会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7.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新疆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人力资源、体育发展、文物保护利用、中医药等17个行业领域和数据基础设施1个专业领域,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8.2024年、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新疆分赛、全国总决赛已获奖项目不允许重复参赛。

参赛项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书

(1)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应用场景、核心优势等。

(2)解决方案:数据要素基础、技术路线、数据治理、机制创新与模式创新、安全保障等。

(3)应用成效:破解问题痛点、质效提升成效、经济社会效益等。

(4)价值创造和实现模式:推广示范价值、模式可持续性等。

(5)知识产权情况:专利数量、软著数量等。

2.相关证明材料。参赛单位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信用情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项目相关的基本资质证明、应用案例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非参赛单位资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3.其他证明材料。项目评审时需要的介绍材料、可直观展示参赛项目效果的视频、产品解决方案的模型和说明文档等。

三、赛程安排及报名方式

本次赛事分为赛事报名、初赛及决赛三个阶段。新疆分赛官方网站:https://zwfw.xinjiang.gov.cn/sjysds/sjys,为参加分赛的唯一官方渠道。赛事各阶段评审规则、工作流程、具体时间和晋级名单详见大赛官网。

(一)报名阶段(2026年6月至7月)

1.报名。新疆分赛正式启动,多渠道发布赛事通知。赛事平台正式上线,面向全国进行项目征集,开启新疆分赛参赛报名工作。

2.初审。组委会参照参赛条件要求,针对参赛团队、参赛人员以及参赛项目资质等几个方面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的参赛作品进入初赛。

(二)初赛阶段(2026年7月)

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赛拟采取线上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专家依据报名阶段各参赛队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等资料,参照初赛评审评分规则要求,按各赛道晋级比例评选项目晋级决赛。晋级决赛公示前,完成包括对每个赛道项目进行资质复核和数据来源合法性、知识产权审查等。

(三)决赛阶段(2026年8月)

采取线下路演、答辩交流等方式评比,评审委员会综合计分,每个赛道评定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颁奖仪式(8月)

计划举行新疆分赛的闭幕式与颁奖典礼,拟邀请国家数据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获奖项目经赛事组委会最终审核后,在新疆分赛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公示及推选国家赛阶段

组委会组织对各赛道获奖项目进行合议并推选,推荐不超过34支(其中中小企业比例不少于10%),能充分代表自治区数据要素特色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四、奖项及奖励

(一)奖项设置

每个赛道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拟以奖杯、证书等形式发放。

(二)奖励政策

1.推荐全国总决赛。新疆分赛根据比赛结果于赛后向全国大赛组委会提交拟晋级全国总决赛的推荐名单,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国家数据局组织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国家数据局相关项目。

2.产融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分赛组委会组织的产融合作等活动,将有机会与国家级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央企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对接,促进资源共享,助力参赛企业拓展市场。

3.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全国及自治区媒体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以多种形式推广赛事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4.政策激励。优秀作品可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字化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库,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国家数据局相关项目。

巴州数字化发展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