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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7处“电子警察”上岗

发布时间:2026/05/15 10:44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从库尔勒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库尔勒市将正式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方位抓拍管控,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出行。

一、启用时间

公示期:2026515日至521(公示期内抓拍数据不作为处罚依据)

正式启用时间:20265220时起

二、抓拍点位



三、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车时有吸烟、饮食、翻阅书籍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