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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库尔勒市各类信用主体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4/04 22:50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库尔勒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信用主体:

为更好维护广大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和稳健经营,畅通银行信贷、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营发展关键环节,帮助企业守护信用资产、及时纠正失信记录、重塑良好信用形象,国家发改委颁布第36号令《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切实落实“谁认定、谁修复”工作原则,让信用修复更便捷、更规范、更高效。我们特此致信,提醒全市各类信用主体珍惜信用、合规经营。

一、恪守诚信底线夯实发展根基

信用良好,一路畅通。良好信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取政策支持、拓展经营空间的核心竞争力。信用优良的企业,可在项目申报、资金补贴、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获得政策扶持;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供应链合作、银行信贷等方面不受限制;经营成本更低,融资利率更优、审批更快、监管检查频次更少;同时能持续提升品牌形象,赢得客户、合作伙伴与社会各界的广泛信任,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信用受损,行之惟艰。企业若出现失信行为,其失信信息会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针对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针对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针对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同时依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将限制其参与招投标、银行信贷、资质升级、税收优惠享受,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长远发展。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权利,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均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及时止损、重塑信用。

二、便捷线上办理畅享修复通道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严格落实信用修复“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需满足四项条件:一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公示期已过;二是已纠正失信行为,缴清罚款、完成整改、履行全部法定义务;三是按要求提交真实材料并作出信用承诺;四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搜索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完成验证,进入企业详情页。

2.点击“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可查看具体处罚内容。

3.点击“下载修复申请材料”,准备三份必备材料,分别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二选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需处罚机关填写并盖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需企业盖章)。

4.返回企业详情页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符合规格的材料照片(照片格式、500KB以内),完成提交即可。

5.“信用中国”网站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失信信息认定单位)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复杂可延长10个工作日。修复完成后,相关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终止公示、予以撤下,恢复企业信用,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同步解除。

6.对于不予受理、不予修复或信息有误情况,可在企业详情页点击“异议申诉”。

三、温馨提示

1.信用修复全程免费,任何机构不得以“代办修复”收费,请警惕诈骗;

2.信用主体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作出不实承诺,否则将记入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修复;

3.如需咨询,可联系认定单位,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查看详细指南。

诚信无价,修复有路。良好信用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和最亮眼的品牌形象,信用状况越好,越能在银行信贷、资质审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与红利。请库尔勒市各信用主体主动自查信用状况、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用好信用修复新政策,守护好自身信用,共同营造公平诚信、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