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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续开展2026年暖春惠民消费季活动中汽车购新补贴第二期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5 19:15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充分释放汽车消费动能,切实惠及广大群众,现就接续开展2026年暖春惠民消费季活动中汽车购新补贴第二期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活动起止时间:2026年4月11日起,补贴金额25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资料首次提交时间:平台活动申请窗口上线当日至5月31日(此后仅受理退回修改的用户申请)。

3.资料修改补正时间:消费者须于2026年5月31日19:00前完成申领资料的修改补正,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修改、提交通道,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修改及审核申请。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库尔勒市辖区内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单车价格5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乘用车新车(含皮卡车),可享受一次性补贴。购新补贴不与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叠加享受。

注:乘用车是指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个人乘用汽车,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皮卡车为非营运、非特殊作业车辆。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按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发放现金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车辆不含税价5万元≤X<8万元:燃油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

车辆不含税价8万元≤X<20万元:燃油车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补贴6000元;

车辆不含税价X≥20万元:燃油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补贴7000元。

注:X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

四、补贴申领流程

消费者需在参与活动的经销门店内完成购车交易,通过“云闪付”平台提交资料申领补贴。具体流程:进入云闪付首页—本地精彩—政府消费券—地州政府消费券—巴州政府消费券—2026年暖春惠民消费季活动中汽车购新补贴第二期活动—立即申请,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若有变化,以后续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库尔勒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