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2026年除夕夜烟花燃放活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10:58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库尔勒市将于2月16日在鸿雁广场、保利·石油花园举办除夕夜烟花燃放活动,为确保除夕夜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库尔勒市“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具有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装置,包括但不限于:
(一)航空器类:无人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航空模型。
(二)空飘物类:风筝、孔明灯、系留气球(通过缆绳系留的充氦气球)、空飘气球(用于广告、庆典宣传的氢气球和氦气球)、信鸽和其他可能影响空中安全的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
2026年2月16日18时至2026年2月17日10时
三、管控范围
管控区域为库尔勒市鸿雁广场、保利·石油花园为中心,半径2公里范围内。
四、管控措施
(一)禁飞时段及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二)特殊任务豁免:管控区域内应急救援、警务执勤、新闻宣传等飞行活动,需提前24小时向空管部门申请批准。
五、法律责任
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以及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等违法行为,军队、民航、公安等部门将依法查处;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并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管制期间群众如发现违规飞行者,请拨打110报警举报。
特此通告。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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