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库尔勒香梨外包装标识使用规范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01/22 13:11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近日,部分库尔勒香梨销售商在产品外包装标识使用规范上存在疑问。为助力商家合规经营,进一步维护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声誉,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就两类常见外包装标识使用要求作出详细说明:
库尔勒香梨外包装常用标识主要分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号:第892019号),两类标识使用需严格遵循以下规范:
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要求
使用该标志的主体,必须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或登记备案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同时,需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对应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如GBT19859-2005)或批准公告号,确保标识信息完整可查。(示例如下)

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要求
使用“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号:第892019号)的,需取得双重资质:一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备案,二是获得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正式授权。使用时,需在包装上清晰、规范标注该证明商标及对应注册号(第892019号),不得擅自修改标识样式或遗漏注册号。(示例如下)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所有库尔勒香梨外包装标识使用方,务必强化合规意识,严格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公告及备案规定,仔细核查自身使用资质与标识标注情况。坚决杜绝违规使用、不规范标注等行为,切实防范因标识使用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及相应处罚,共同守护库尔勒香梨这一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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