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关于公开征集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8:18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库尔勒市建筑垃圾管理秩序,全面整治不按规定路线运输、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库尔勒市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1月29日-2026年12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库尔勒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梨城南、梨城东收费站G0711两侧、迎宾路华源·圣地欣城小区北侧等城乡接合部及近郊乡区域巡查与监管。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擅自处置与违规清运类。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含路线、数量、消纳地点)处置、清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擅自改道规避监管,未经批准跨区域运输、处置;未取得运输资质的企业或车辆擅自从事运输作业,车辆未随车携带处置核准手续,车体不洁、带泥上路。
(二)违规倾倒与堆放类。在非指定消纳场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各类建筑垃圾,重点整治批量倾倒、夜间偷倒等恶意行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向河道、林地、农田等区域倾倒,破坏生态环境;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工地围栏外随意堆放;居民小区、临街商铺未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产生者或管理方随意露天堆放、未按规定交由合规单位清运。
(三)施工与处置源头违规类。在建工程(含拆迁工地)未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未编制处置方案、未办理核准手续,或未按备案方案规范清运处置;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单位处置。
(四)运输与处置操作违规类。运输车辆未密闭覆盖、覆盖不严,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影响安全与环境卫生;处置单位未取得核准或超出范围承运、处置;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弃置场、消纳场。
(五)证件与监管违规类。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手续及运输车辆相关凭证;涉及建筑垃圾管理、执法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
(六)其他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提交举报信息。所提供线索应当真实、可靠,并同步附具相关证据(例如照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切勿故意虚构、歪曲或夸大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我局承诺对举报人及线索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发生任何打击报复行为,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联系电话: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6—2293079
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996—2061110
严队长:15199907770
麦队长:13095169324
(二)电子邮箱:kelcgj123@163.com
(三)邮寄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市规划展示馆3楼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共同守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将给予200—5000元奖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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