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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首例大型 “老头乐”强制报废!

发布时间:2026/10/14 10:31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10月12日,“老头乐”在机动车报废中心完成强制报废。

10月12日,在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现场监督下,一辆大型四轮“老头乐”在库尔勒机动车报废中心完成强制报废,道路安全隐患被彻底清除。

“网上看着方便省心,买来根本不能合法上路!”

10月6日10时许,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迎宾路执法岗在执勤时发现,机动车慢车道停放着一辆大型四轮代步车,车身尺寸远超常规代步车,车上悬挂的并非交管部门核发号牌,而是商家自制的临时号牌。

民警立刻核查取证。经查询,车主郑某此前因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多次被交警查获并予以警告,明确告知车辆不具备上路资格。可郑某一直心存侥幸,在早晚上下班、周末、节假日等时段驾驶车辆出行。


据郑某自述,他在网络直播间看到这款代步车,觉得使用方便,消费两万余元网购了这辆“老头乐”。车辆收货后才发现,没有正规购车发票,也缺少车辆备案材料,无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不能上牌。

经过民警现场普法,郑某充分认识到这类非标车辆上路的违法性,以及车辆制动、防护不达标带来的巨大交通安全风险。库尔勒市公安局将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库尔勒市公安局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法规

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网络售卖的部分四轮低速代步车属于非标车辆,不在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无法上牌、不能购买保险,严禁上道路行驶。

对类似这些未列入工信部目录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我们要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