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流感疫苗费用了,还能给家人用!
发布时间:2026/09/16 12:03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2026年9月1日起,医保惠民新政正式落地,自治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已参保近亲属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医保电子钱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方式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流感疫苗费用及注射服务费。
一、支付范围与适用对象
(一)支付范围:流感疫苗费用和注射服务费。
(二)适用对象:自治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已参保近亲属。
(三)支付方式:参保人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医保电子钱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方式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政策依据:新医保发〔2026〕27号《关于将流感疫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重点人群优先接种建议
秋冬季节是流感高发时段,流感病毒传染性强、发病急,感染后易出现高热、全身酸痛、乏力等症状。老人、儿童及慢性病患者感染后,极易引发肺炎、心肌炎等严重并发症,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接种流感疫苗,是目前预防流感最经济、最有效的干预手段。
年满6月龄、无接种禁忌的人群均可自愿接种,重点推荐以下人群尽早接种:
1.6月龄—5岁儿童;
2.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3.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患者;
4.医务人员、教师、交通运输、托幼机构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5.家中低龄儿童、老人的看护人员。
三、接种须知
1.3周岁以上儿童、成人、老年人每年接种1剂;
2.6月龄—35月龄儿童首次接种需2剂,间隔不少于4周;
3.发热、急性疾病发作期、慢性病不稳定期建议暂缓接种;
4.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5.接种后轻微酸胀、低热、乏力多为正常反应,1—3天可自行缓解,不适持续请及时就医。
四、接种温馨提示
推荐9—10月流行季前完成接种;错过该时段,整个流行季仍然可以接种。流感病毒易发生变异,疫苗保护效力约维持6—8个月,接种后2—4周可产生有效保护性抗体,秋季正是接种黄金窗口期,早接种、早保护。
库尔勒市医共体总院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院区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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