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困难大学生帮扶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6/08/24 18:13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库尔勒市发布2026年困难大学生帮扶政策清单,六部门单位通过整合资源、精准施策,为梨城学子求学之路保驾护航。
此次发布的助学政策针对性强,精准聚焦重点帮扶群体,各项目互补衔接,同时明确申报规则、资助标准及专属联络渠道,确保惠民政策直达快享。
一、团市委“中国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救助项目
联系电话:0996-2168307
救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并被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新生。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得重复获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项目资助。因特殊原因,经新疆青基会、各级团委审核确定可重复资助的学生除外。(根据每年“中国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项目计划确定名额)。不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5000元
资金来源:贵州茅台集团
二、市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
联系电话:0996-2168153
救助对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国家计划内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含高职)全日制大学新生或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救助标准: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疆外大学就读,每生每年助学额度不超过困难职工建档地城市低保标准年度总和;在疆内就读的大学,每生每年助学额度不超过困难职工建档地城市低保月标准10倍。
2.相对困难职工子女救助额度不超过深度困难职工救助标准80%。
3.依据库尔勒市困难职工梯度帮扶相关制度,开展助学救助活动每年、每生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6倍。
资金来源:工会经费
三、市妇联“爱心一元捐”项目
联系电话:0996-2168684
救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名额根据每年“爱心一元捐”募集金额及相关项目计划确定。不能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6000元/人
资金来源:2026年“爱心一元捐”募集款
四、市民政局临时救助项目
联系电话:0996-2168270
救助对象:本地户籍因家庭困难无法承担教育刚性支出的家庭(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孤儿)。同时具备民政临时救助助学项目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申请条件,只能择高享受其中一项。
救助标准:
就读高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均按照缴纳学费、住宿费、交通费(以火车硬座票价为标准)等支出的60%给予临时救助。
城乡特困人员和孤儿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以火车硬座票价为标准)等支出,在其他政策救助后,未覆盖部分予以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金额最高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五、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雨露计划”项目
联系电话:0996-2282971
补助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已注册学籍的库尔勒市户籍农村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家庭子女。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补助标准:1500元/生/学期。
资金来源: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
六、市教育局助学项目
联系电话:0996-2168234
(一)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的大学新生,一次性补助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优先资助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名额充足情况下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申请(向应届高中毕业学校申请)。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资助标准:疆内700元/生,疆外1200元/生
资金来源:中央彩票公益金
(二)疆内大学生助学金项目:
资助对象:库尔勒籍疆内普通高校就读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大学生。可以和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
资助标准:3000元/生/年
资金来源:库尔勒市本级资金
(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申贷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库尔勒市户籍新生或高校在读的库尔勒户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本科及以下,每生每年不高于2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2.5万元。
贷款用途: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贷款期限:按贷款学生政策毕业所需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资金来源:中国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结算银行
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除“雨露计划”项目和市教育局部分项目外,多数助学项目不可与其他单位助学项目同时申请享受,请学生及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申报。各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可拨打相应联络人电话咨询。(记者 孙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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